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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稳妥培育社会救援队伍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次数: 来源:定海政协

区政协委员、特约信息员莫金刚反映: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社会救援队伍得到了迅猛发展,因其参与社会应急的热情高,救援活动范围广,抢险服务领域宽等特点,已成为应急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但在各级政府部门对社会救援力量高度重视,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大的同时,队伍管理松散、装备低下、资金缺乏、专业欠缺、保障缺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针对这些难题,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出台优惠政策、补助相关资金、赞助救援设备等措施进行了扶持支持,但也有个别部门产生了将社会救援队伍全面纳入到地方正规应急体系中的错觉,管的过宽、边界不清、使用过度等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社会救援队伍的不满和反感。在这种机制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对社会救援队伍拔苗助长式的管理和使用,实质上反而阻碍了社会救援队伍的健康成长。

我区目前已有注册登记定海蓝天救援队,正在组建定海思源工程应急救援队;共拥有常备队伍50人左右,后备队伍130人左右。如何有效避免产生上述问题,促进我区规范建设社会救援队伍,建议政府开展以下五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培育社会救援队伍。

一是从法律层面建立完善社会救援队伍制度保障机制。在立法层面上,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使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帮助解决社会救援队伍的经费来源、人员保障、权利义务、救援的边界以及合法性问题,促进社会救援队伍的规范化发展。在应急救援程序上,出台社会救援队伍操作手册,指导相关队伍在灾害救援预案、信息搜集、志愿者召集、物资准备方面构建标准化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抢险工作的科学化、有序化。

二是开展社会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品牌化建设。通过政府为社会救援队伍免费提供办公地点,救援组织购买应急车辆、设备、装备予以减免税收、给予补贴,志愿者参与应急抢险时要求所在单位无条件支持,大型的专业抢险设备由财政出资统一采购和分配给救援队伍无偿使用,为志愿者统一购买保险等措施,培育建设专业化、品牌化的社会救援队伍,同时依托行业领头队伍,整合其他“低、散、小”社会救援组织。通过减免税收、给予招投标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专业工程施工公司担负起参与应急救援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出相关公司设备精良、人员精干、业务精炼、保障到位的优势,组建和参与专业化社会救援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救援队伍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救援队伍文化建设,尤其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文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提炼队伍精神,塑造队伍形象,提升队伍内涵,构建社会救援队伍人道、博爱、奉献的志愿精神,勤奋刻苦、努力训练、团结友爱、自助助人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出文化建设在社会救援队伍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以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推动社会救援队伍的品牌化建设。在社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中积极弘扬党建文化,指导社会救援组织适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大力发挥社会救援队伍中党员的先锋模范引领作用。

四是完善社会救援队伍应急抢险联动共享机制。建设社会救援队伍网络信息平台和志愿者队伍数据库,按照专业、特长分类,实行社会救援队伍及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便于应急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布局、调度使用社会应急队伍力量,形成社会应急队伍力量有序参与的联动救援机制。同时建立应急装备共享机制,依托政府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库,分离救援装备所有权和使用权,实现应急救援装备在日常训练、应急演练、事故灾害救援等活动中共享共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利用率,有效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抢险。

五是加大社会救援队伍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志愿者参与应急抢险的正面宣传,挖掘、评选、宣传、推广表现突出的社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纳入见义勇为奖、公益慈善奖、道德模范、好人系列等评选,不断提升社会救援队伍的公众形象,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年青人员加入。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加大对社会救援队伍的救援培训和演练,定期对志愿者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实战能力。鼓励社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进行体系认证和考取应急救援技能证书,对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费用补贴。组织志愿者参加各地开展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与社会救援组织的配合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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