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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定海人才政策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次数: 来源:定海政协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政协2019年重大协商工作计划安排,今年4月以来,区政协主席会议组织调研组,对定海人才政策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外出考察、专题研究,众筹各界良策,形成了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区现行人才政策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全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断突破,科创领军人才企业培育成效显现,基础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截至去年底,全区累计集聚“千人计划”人才7人,成为全市唯一连续3年有“千人计划”人才入选的县(区),累计落户科技创业领军企业25家。去年,新增专技人才859人,高技能人才1210人,省特级教师1人,省级农村社区工作领军人才2人,在全市首批10名千岛工匠中,定海工匠占了一半,为定海全面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花园式国际人文港城建设新篇章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总体来看,我区现行人才政策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人才政策的体系较为完善。目前,定海区已基本形成了“1+10+N”的人才政策体系,其中:“1”是指2017年8月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20条;“10”是指各部门出台的重点行业领域人才引育“十百”计划,目前已出台定海名匠、宣传文化人才、领军型科技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卫技人才、企业家、社会工作人才等6个“十百”培育引进计划,剩余的百名名校长名教师、百名农渔村实用人才、百名雁归人才、百名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等引进培养计划将在年内陆续制定出台;“N”是指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政策,包括已出台的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人才服务保障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推荐奖励办法,还将制定出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

二是人才政策的覆盖面较广。根据学历职称、薪酬职位、荣誉奖励以及实绩贡献等分类标准,通过我区认定的国际级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杰出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区特优人才(D类)、区高级人才(E类)、区基础人才(F类)等六类优秀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创业奖励、政府补贴、住房保障、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各类优惠政策;不仅奖励人才本人,也奖励引进优秀人才的用人单位和推荐机构(个人);不仅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企业有税收优惠减免,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个人也有个税减免政策,还有对引进使用A类、B类、C类人才的企业给予年薪补助,基本兼顾了各类人才和企业、机构的优惠奖励。

三是人才政策的含金量相对较高。对新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等省部级领军人才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市级奖励1:1配套奖励,比市里政策更优惠;创新提出了“吸引定海籍人才回归”“鼓励人才企业上市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吸引人才回归、人才企业上市等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优秀专业人才、优秀工匠人才、农渔村优秀实用人才评选,并给予政府津贴、疗休养等优惠待遇,评选奖励对象是全市最广的;人才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人才,尽可能为我区人才特别是企业人才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在本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不遗余力,系统培育宣传文化人才、卫技人才等十类人才队伍,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我区现行人才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区的人才政策为推动和促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全面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面对周边地区愈演愈烈的“抢人大战”新态势,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政策导向性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高层次人才、项目普遍存在待价而沽、追求优惠政策最大化的现象。与杭州、宁波等省内发达地区甚至嘉兴、湖州等地相比,我区对科创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奖励力度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难,政策兑现要求相对较高,人才奖励经费使用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上还比较少;在扶持人才项目发展上的绩效考评、投融资等方面执行力度还不够大,落户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很多缺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培育周期长,成长发展比较缓慢,能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军型人才短缺。二是人才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供需状况是人才政策的导向。当前,我区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用工短缺问题,技术和技能人才紧缺问题尤为突出。从传统产业看,主要缺乏引领产业改造提升的高层次研发人才,企业依托市场化手段引才的意识不强,政府搭建的引才平台涉及企业的广度深度不够;从新兴产业看,急需大量与之相配套的具有较高素质的一线技术人员和大学生,现行人才政策中还未出台招引大学生的政策,缺少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的奖励措施,对大学生等人才的吸引力不够。三是聚智引才合力还不够凸显。聚智引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力量来推进。从现行人才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对人才工作目标的考核侧重于镇街和部门责任,已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但招商招才尚未实现联动;对企业人才工作实施“捆绑式”考核也属空白,对重点企业人才工作推进情况与享受工业经济、科技创新等优惠政策挂钩机制仅有原则性表述,没有落地实施形成推动企业重视人才、引育人才的倒逼效应。四是政策宣传力度还需加强。政策宣传是政策落实的基础。我区在人才政策宣传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不够理想,没有达到长期深入宣传的效果。我区具体有哪些人才优惠政策?不仅作为人才使用主体的企事业单位说不清楚,就连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能说尽。从而导致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存在需要政策的不了解政策的情况,这在民营企业中尤为明显,也导致用人单位对人才开发的认识不到位,造成人才政策落实存在“口号化”和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我区人才政策的现状和问题,要牢牢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人才强区目标,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结合我区对各类人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完善创新人才政策,加快形成我区人才政策的比较优势。

一是以需求为导向,精准施策引用人才。参照省市政策标准、按照不低于周边区(县、市)标准的原则,查漏补缺、因“才”而异,制定出台更富竞争力、更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调研组建议:

在外来高端人才引进培育上,走“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产业”的发展之路,实行高端人才带项目、带岗位、带薪酬的定向引进方式,引才与引智、引资并举,实现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要加快完善定海工业园区、海洋科学城等科创平台的功能布局,提升园区对高层次人才及项目的承载力、集聚力、服务力;要按照“创业者在哪里,创业园就建在哪里”的思路,在高端人才、项目“扎堆”的杭州、上海等地探索建立“飞地”研发大楼,前移引才端口,通过房租返还奖励等政策支持,就地吸引使用高端人才;要出台高端人才的柔性引进政策,在刚性引进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有困难时,探索以柔性的方式引进高端人才,不求所在、但求所用;要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平台的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团队,提高企业创业创新活力;要发挥校地、校企共建的协同创新平台作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组团来我区创业创新,加快推进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本土企业人才培养使用上,瞄准定海产业发展急需的石化、机械制造、水产养殖、油品储运等方面的人才,完善企业引才、以才引才、赛会引才等方式推进定海人才回流,完善培养认定政策,遏制本地培养的企业人才外流势头。要打破传统人才评价“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三唯”评价方式,探索以实绩为导向,以工龄、荣誉、贡献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才积分制评价办法,有效激发企业实用型人才创业创新的活力;要结合区域特色产业人才队伍实际状况,探索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引进条件,在水产养殖、塑机螺杆制造等特色产业尝试开展职称评价改革,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在人才评价使用中的“话语权”;要制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对高技能人才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提升企业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要探索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逐步提高企业科技人员收入水平;要探索在企业用地范围内,鼓励支持企业自建、配建人才公寓,在土地指标、供地价格等方面实施“一事一议”优惠政策,为企业给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等创造便利条件。

在大学生技能型退役军人的引留上,立足定海高职院校集中,驻军多、技能型退役军人多的优势,切实发挥政府“红娘”的牵线搭桥作用,通过人才市场、政府门户网站、主流新闻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实体虚拟平台做好人才需求发布工作,搭建有效的人才供需平台、实现供求信息互通共享,为本地高职院校毕业生留定、舟山籍大学生回定、退役军人在定创业就业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要加快出台招引大学生的政策,完善高职院校毕业生直接落户、交通补贴、创业补助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政策,实现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定海就业、创业、落户零门槛无障碍,吸引更多高职院校毕业生留定、回定干事创业;要加强与企业对接,密切与驻军联系,有计划地引留一批机械维修、电子信息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退役军人到企业就业,为舰艇售后服务保障等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积累技术和人脉资源。

二是以考核为手段,浓厚人才工作氛围。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地位。要优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行业类别、产值规模分类进行人才工作“捆绑式”专项考核,考核成绩不理想的,直接取消或降低“亩产论英雄”等工业、科技政策享受的资格,提高企业作为引才主体的主动性、紧迫感。要依托政府招商引资驻外机构和合作院校等平台,广泛收集各地人才和项目信息,探索建立招商与引才“同招、同考、同奖”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精准引育人才。要制定出台体制内人才的扶持政策,完善人才交流互动机制,为他们搭建更多的奖励扶持、评先评优、培训交流等机会和平台。

三是要以服务为载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把提高人才服务质效、优化人才工作环境作为基础性工程和关键性举措,让各类人才能够切实感受到定海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真正扎根定海,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生力军。要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构建“人才在线”等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发APP等移动端服务产品,积极建立健全人才数据收集、统计、服务系统,为我区人才工作开展、政策制定、服务保障等提供基础的数据和平台支撑。要加强人才政策的梳理汇总,结合“三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人才政策入企进校宣传活动,畅通人才政策咨询、宣传渠道,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定海影响力。要深化人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部门联动,在定海工业园区、定海海洋科学城等人才聚集地探索打造人才服务综合体,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关键小事”,痛痛快快地兑现人才优惠奖励政策,努力让人才干得顺心、住得安心、过得舒心。要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单位),讲好定海人才企业故事,把爱才、重才先进单位纳入评选表彰对象,定期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爱才敬才、重才兴才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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